阿维·螺螨酯PD20160665
- 登记证号
- PD20160665
- 农药名称
- 阿维·螺螨酯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中等毒(原药高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2%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标正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5-20
- 批准日期
- 22%
中等毒(原药高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2%
螺螨酯2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柑橘树 | 红蜘蛛 | 4000-6000倍液 | 喷雾 |
1.在柑橘红蜘蛛初盛期用药。施用时应使作物叶片正反面、果实表面及枝干枝条充分均匀着药。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严格控制施药剂量,使用浓度太大容易产生药害。 4.安全间隔期3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1次。
本品由阿维菌素和螺螨酯复配而成。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有一定的渗透作用,药液可渗透叶片,可杀灭成螨、若螨和夏卵。两者复配有较好的增效作用,粘附性好,持效期长。
1.本品应远离水产养殖区用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养蜂场所和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慎用。使用中应注意保护鸟类和天敌等生物。 2.施药时应穿戴好防护用具,避免药液溅到眼睛和皮肤上,全程禁止吸烟、进食。施药后要彻底清洗可能被污染的部位。 3.用过的容器和废弃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用作它用和随意丢弃。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 5.不能与强酸强碱性物质混用。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① 眼睛溅药或污染皮肤,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干净,至少冲洗15分钟。 ② 如误服,不要引吐,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送医救治,如进行洗胃,应防止呕吐物进入呼吸道,考虑使用活性炭和泻药。
1.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环境中,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处并加锁。 2.运输时注意防水防潮,避免倒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