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基硫菌灵PD20160660
- 登记证号
- PD20160660
- 农药名称
- 甲基硫菌灵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70%
- 登记证持有人
- 浙江世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5-20
- 批准日期
- 7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基硫菌灵7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苹果树 | 轮纹病 | 800-1000倍 | 喷雾 |
1、于苹果谢花后(轮纹病发病前或发病初)施药,每次间隔10-15天。 2、全株均匀喷雾,施药量以叶片、果实湿润,稍有药液下滴为度。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降雨,请勿施药。 4、本品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本品属于苯并咪唑类,是一种广谱性内吸杀菌剂,能防治多种作物病害,具有内吸、预防和治疗作用。它在植物体内转化为多菌灵干扰真菌有丝分裂中纺锤体的形成,影响细胞分裂,从而抑制病菌菌丝正常生长,形成畸形而死亡。
1、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勿在施药现场吸烟或饮食。施药后应及时清洗,并更换清洗工作服。 2、本品可与不同作用机制杀菌剂农药混合使用,但不能与铜制剂混用。 3、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建议与其他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免产生抗性。 6、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1、无全身中毒报道,对眼睛、皮肤有轻微刺激。皮肤、眼结膜和呼吸道受刺激引起结膜炎和角膜炎,炎症消退较慢。 2、如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新鲜处,如症状持续,再请医生诊治。 3、如眼睛接触,分开眼睑,用大量清水冲洗眼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 4、如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立即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 5、如误服,立即携带标签,送医诊治。 6、本品无特效解毒剂,请对症治疗。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 3、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贮存和运输时应注意轻拿轻放,以免损坏包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