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嘧磺隆PD20110553
- 登记证号
- PD20110553
- 农药名称
- 甲嘧磺隆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0%
- 登记证持有人
- 西安近代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5-12
- 批准日期
- 1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嘧磺隆1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林地 | 杂灌 | 700-2000克/亩 | 喷雾 |
| 林地 | 杂草 | 250-500克/亩 | 喷雾 |
| 针叶苗圃 | 杂草 | 70-140克/亩 | 喷雾 |
| 防火隔离带 | 杂灌 | 700-2000克/亩 | 喷雾 |
| 防火隔离带 | 杂草 | 250-500克/亩 | 喷雾 |
| 非耕地 | 杂灌 | 700-2000克/亩 | 喷雾 |
| 非耕地 | 杂草 | 250-500克/亩 | 喷雾 |
1、应选择无风天气,使用带保护罩的喷雾器,低压对杂草进行均匀喷雾,使药液不能接触到苗木上。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使用。
本品为磺酰脲类灭生性除草剂,对绝大多数一年生和多年生单、双子叶杂草及阔叶杂灌木均有良好的杀灭效果。本品对针叶苗圃、非耕地及林地的杂草均有良好防效。持效期较长。
1、本品是非耕地除草剂,农田禁用。不得以任何形式污染农田及水源。不可在临近雨季的时间用药,以免红连续降雨而将药剂冲刷到附近农田里而造成药害。杉木和落叶松对本品比较敏感,请谨慎使用,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其他作物上,以免发生药害。 2、本品呈弱碱性,禁止同酸性药剂混用。 3、用于非耕地一年生、多年生和本科杂草与阔叶杂草。用在林业除草,不得用于农田除草,经济林除草应在植保部门指导下使用。 4、该药不宜在门氏黄松、美国黄松等上使用,以免产生药害。 5、采用专用喷雾器具及配药容器,施药后药械器具应充分清洗,洗涤废水及包装袋不得随意乱丢,用过多包装袋应及时集中处理。 6、使用时严格按照农药操作规程及本标签使用说明施药。 7、喷药时应戴口罩、手套、长靴及帽子等,喷药期间不可进食、饮水、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 8、防止包装破损、渗漏后受到污染。 9、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 10、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11、施药后大片杂草杂灌枯死时,注意防火。
1、本品对皮肤和眼睛有轻微的刺激作用。皮肤接触时,应用肥皂和清水冲洗,溅入眼内,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2、误食,立即催吐、洗胃、导泻,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本品无专用解毒剂。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
1、本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处、避光、密封保存,远离火源和儿童存放,并加锁。 2、不能与食品、饲料、粮食、饮料及日用品等同储同运。 3、搬运时要轻装轻放,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 4、采用专用集装箱运输。分装和运输作业要注意个人防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