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PD20243228
- 登记证号
- PD20243228
- 农药名称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微乳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东宝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1-25
- 批准日期
- 5%
- 备注
- 质量浓度53克/升。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5.7%,61克/升 。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豇豆 | 蓟马 | 3.5-4.5毫升/亩 | 喷雾 |
1.于豇豆蓟马发生初期均匀喷雾施药1次,兑水量为30—45公斤/亩。2.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其他敏感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在紫外线光照下易降低药效,请于晴天傍晚施药。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4.在豇豆上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
本品其作用机理为阻碍害虫运动神经信息传递而使其身体麻痹死亡,作用方式以胃毒为主兼有触杀作用还有一定的渗透性,用于防治豇豆蓟马。
1.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2.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口罩和护目镜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4.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其附近禁用;鸟类保护区及其附近禁用;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施药3日前告知所在地及附近3000米以内的养蜂者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桑园和蚕室附近禁用。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的产生。
1.用药时或使用后如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被污染的皮肤。3.眼睛溅入: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4.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清新处。5.误服:请勿引吐,立即携此标签送医就诊。解毒剂: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质量浓度53克/升。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5.7%,61克/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