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丁威PD20110539
- 登记证号
- PD20110539
- 农药名称
- 仲丁威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微乳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0%
- 登记证持有人
-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5-12
- 批准日期
- 20%
- 备注
- 2023年9月11日,变更原持有人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仲丁威2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飞虱 | 150-180毫升/亩 | 喷雾 |
建议在飞虱若虫发生初盛期施药进行喷雾防治,施药间隔期为7-10天,可连续用药2次。
本品属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主要通过抑制乙酰胆碱酯酶使害虫中毒死亡,有杀卵和内吸性,在作物体内有渗透输导作用。对水稻稻飞虱有效。
1.本品在水稻上使用,每季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14天。2.配药和施药时,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等,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此时不能饮食、吸烟等;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3.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开花植物花期周围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注意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养鱼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河塘等水域;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4.不得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在水稻上使用的前后十天,要避免使用除草剂敌稗。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杀虫剂交替使用。6.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症状: 头昏头痛、乏力、面色苍白、呕吐等,严重者出现流泪、胸闷、呼吸困难等症状。中毒症状出现快,一般几分钟至1小时即表现出来。 急救措施:本品如误入眼睛,立即用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仍有不适,立即就医;如接触皮肤,立即用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经口中毒,立即携带本标签送医治疗。解毒剂为阿托品,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