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聚乙醛PD20110524
- 登记证号
- PD20110524
- 农药名称
- 四聚乙醛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颗粒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6%
- 登记证持有人
- 上海悦联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5-12
- 批准日期
- 6%
- 备注
- 2024年7月11日,增加猕猴桃蜗牛。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四聚乙醛6%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叶菜 | 蜗牛 | 400-689克/亩 | 撒施 |
| 猕猴桃 | 蜗牛 | 500-600克/亩 | 撒施 |
1.本品在蜗牛发生初期撒施,宜黄昏或雨后施药。2.本品在叶菜上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2次;在猕猴桃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3.在推广使用前,不同品种的特色小宗作物须先进行小范围不同浓度药剂处理的安全性验证试验。
本品是一种选择性的胃毒杀软体动物剂。蜗牛取食接触本品后中毒症状表现为大量分泌黏液而迅速脱水死亡。可用于防治叶菜蜗牛、猕猴桃蜗牛。
1.在储存期间如保管不好,容易解聚。2.忌用有焊锡的铁器包装。3.使用本品后,不要在田中践踏,以免影响杀蜗效果。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5.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鸟类保护区及附近禁用。
如中毒后应立即携标签送医院就诊,灌洗清胃和导泻,用抗痉挛作用的镇静药。输葡萄糖液保护肝脏、帮助解毒和促进排泄。如伴随发生肾衰竭,则应仔细监测液体平衡状态和电解质以免发生液体超负荷。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存放在通风干燥阴凉处,严防潮湿和日晒,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运,放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