苄嘧·苯噻酰PD20110523
- 登记证号
- PD20110523
- 农药名称
- 苄嘧·苯噻酰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5%
- 登记证持有人
- 辽宁双博农化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5-11
- 批准日期
- 5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苄嘧磺隆5%
苯噻酰草胺5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移栽水稻田 | 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 70-73克/亩 | 药土法 |
1、水稻移栽后5-7天施用,稗草1叶1心期时期施药除草效果最佳,70-73克/亩,毒土法施用。施药后保持3-5厘米洪水层,洪水层不应淹过水稻心叶,保水5-7天后,正常管理。
本品具有除草活性高的特点,是苄嘧磺隆和苯噻酰草胺的复配剂。适用于移栽水稻田。能有效防除稻稗等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1、应严格掌握施药适期,使用本品应稗草2叶期前施药,以防草龄大影响药效。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2、漏水田施用本品时要及时补水,以免降低药效。 3、用湿润的细土拌药并拌均匀,施药时应撒施均匀,否则影响药效的发挥。 4、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戴口罩等;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清洗干净手脸等。 5、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7、本品对鱼类、藻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 8、阔叶作物对本品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土遗撒到邻近作物田。施药后过后茬敏感作物的安全间隔期应当在80天以上。
1、对眼睛、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 2、急救治疗:尚无特效解毒剂。如眼睛不慎接触此药,应用大量清水清洗至少15分钟,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如触及皮肤可用肥皂洗净,如误服,勿用药物引吐,应饮用大量水催吐,所有中毒者应立即携此标签请医生,对症治疗。
1、本剂应该贮存于阴凉、通风、干燥处,远离火源、热源及儿童存放,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2、运输是必须严防潮湿和日晒,运输确保不损坏、不倾倒,防高温、雨淋,用专用车辆运输;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