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基硫菌灵PD91106-10
- 登记证号
- PD91106-10
- 农药名称
- 甲基硫菌灵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70%
- 登记证持有人
- 镇江建苏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5-9
- 批准日期
- 7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基硫菌灵7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小麦 | 赤霉病 | 71-100克/亩 | 喷雾 |
| 梨树 | 黑星病 | 1600-2000倍 | 喷雾 |
| 水稻 | 稻瘟病 | 100-142.86克/亩 | 喷雾 |
| 水稻 | 纹枯病 | 100-142.86克/亩 | 喷雾 |
| 瓜类 | 白粉病 | 32-48克/亩 | 喷雾 |
| 甘薯 | 黑斑病 | 1600-2000倍 | 浸薯块 |
| 番茄 | 叶霉病 | 36-54克/亩 | 喷雾 |
| 苹果树 | 轮斑病 | 1000倍液 | 喷雾 |
小麦扬花初期,盛期各喷药1次。水稻发病初期或幼穗形成期至孕穗期喷药,共施药1~2次。甘薯黑斑病浸渍薯苗8~10分钟。瓜类、蕃茄发病初期用药,必要时间隔7~10天再用药1 次。梨树花芽形成后及幼果形成时各喷药1次,以后每隔7~10天喷药1次。苹果树发病前期开始用药,以后每隔10~15天喷药1次。大风天或预计一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属苯并咪唑类,是一种内吸杀菌剂,具有内吸、预防和治疗作用。它在植物体内转化为多菌灵,干扰菌的有丝分裂中纺锤体的形成,影响细胞分裂。
1.本品安全间隔期和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分别为:苹果树21天、2次;梨树21天、2次;水稻30天、3次;小麦30天、2次;西瓜21天、3次;番茄7天;甘薯浸种薯1次。 2.本品不能与铜制剂混用。 3.不能长期单一使用,应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 4.开启包装物和使用时,应戴口罩穿防护服,使用完毕,应立即清洗接触部位,使用器械应用清水清洗2-3次,该清洗水不得倒入河流和鱼塘。 5.配药和施药人员要注意防止污染手、脸和皮肤,如有污染请及时清洗。操作时不要抽烟、喝水和吃东西。 6.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8.浸过药的种薯严禁食用或饲用,也不可与普通种薯混放。
1.中毒症状:无全身中毒报道,皮肤、眼结膜和呼吸道受刺激引起结膜炎和角膜炎,炎症消退较慢。 2.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对症治疗,立即催吐、洗胃。
1.阴凉干燥处保存,勿受潮。远离明火热源。 2.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加锁保存,远离儿童。 3.装卸农药时要特别小心,千万不要把农药放在其它重物的下面,以免压碎农药包装,同时还要防止农药从高处摔落。 装发前,锤平运输车上凸出的钉子,铁皮,木楔,以免戳破农药包装而引起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