噻虫·咯·霜灵PD20243262
- 登记证号
- PD20243262
- 农药名称
- 噻虫·咯·霜灵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杀菌剂
- 剂型
- 种子处理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5%
- 登记证持有人
- 宁波三江益农化学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1-25
- 批准日期
- 25%
- 备注
- 质量浓度298克/升(噻虫嗪265克/升,咯菌腈13克/升,精甲霜灵20克/升)。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咯菌腈1.1%
精甲霜灵1.7%
噻虫嗪22.2%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花生 | 根腐病 | 300-700毫升/100千克种子 | 种子包衣 |
| 花生 | 蛴螬 | 300-700毫升/100千克种子 | 种子包衣 |
1.在花生播种前,根据播种量确定制剂用药量,按照每100公斤种子加1—2升水的比例将药剂稀释后与种子充分搅拌,直到药液均匀分布到种子表面,晾干后播种。2.配制好的药液应在24小时内使用。
本品为三元复配杀虫杀菌剂,其中的噻虫嗪是新烟碱类杀虫剂,用于种子处理,可被作物根迅速内吸,并传导到植株各部位。精甲霜灵为内吸性苯胺类化合物,可用于防治卵菌纲真菌如腐霉、绵霉等低等真菌引起的种传和土传病害。咯菌腈为非内吸苯基吡咯类化合物,可用于防治子囊菌、担子菌、半知菌等病原菌引起的种传和土传病害。三者混配可用于防治花生蛴螬、花生根腐病。
1.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戴的衣物。2.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其附近禁用,鸟类保护区及其附近禁用;播种后立即覆土。3.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应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流水冲洗被污染的皮肤,衣服彻底清洗后方可再穿。眼睛溅入:应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0分钟,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吸入:应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的地方,保持呼吸道通畅,请医生诊治。误服:请勿引吐,立即用清水漱口,携此标签送医就诊。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质量浓度298克/升(噻虫嗪265克/升,咯菌腈13克/升,精甲霜灵20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