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环唑PD20160656
- 登记证号
- PD20160656
- 农药名称
- 三环唑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0%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剑牌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5-4
- 批准日期
- 3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三环唑3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瘟病 | 50-70毫升/亩 | 喷雾 |
1.在水稻稻瘟病发病前或初期开始施药,每亩兑水30—45公斤喷雾。根据病情发生程度,间隔7—10天再喷雾1次。喷雾要求均匀周到,喷至稻叶滴水为宜。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勿喷。3.在水稻上安全间隔期28天,每季最多施药2次。
本品主要抑制附着黑色素的形成,从而抑制孢子萌发和附着孢形成,阻止病菌侵入和减少稻瘟病菌孢子的产生,对水稻稻瘟病有良好的防效。
1.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2.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严禁药液流入河塘等水源,施药器械不得在河塘内洗涤。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的产生。4.孕妇、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或作他用。
1.吸入:立即将中毒者移到空气新鲜的地方处理,并立即送医院治疗。2.如溅入眼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粘附皮肤后用肥皂水清洗。3.误服,携此标签就医,对症治疗。
1.本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和通风处,远离热源、火源。2.放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管。不可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贮运。3.运输时应注意防晒、防潮、防雨,搬运时轻搬轻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