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甲醚·咯菌腈·噻虫胺PD20243264
- 登记证号
- PD20243264
- 农药名称
- 苯甲醚·咯菌腈·噻虫胺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杀菌剂
- 剂型
- 种子处理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3%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麒麟农化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1-25
- 批准日期
- 13%
- 备注
- 质量浓度141.6克/升(苯醚甲环唑3.3克/升,咯菌腈3.3克/升,噻虫胺135克/升)。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苯醚甲环唑0.3%
咯菌腈0.3%
噻虫胺12.4%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小麦 | 茎基腐病 | 846-1462毫升/100千克种子 | 种子包衣 |
| 小麦 | 蚜虫 | 846-1462毫升/100千克种子 | 种子包衣 |
| 花生 | 根腐病 | 1600-1900毫升/100公斤种子 | 种子包衣 |
| 花生 | 蛴螬 | 1600-1900毫升/100公斤种子 | 种子包衣 |
1.种子包衣方法:按照播种量,量取推荐用量的药剂,加入适量水稀释并搅拌均匀成药浆,将种子倒入,充分搅拌均匀,晾干后即可播种。2.用于处理的种子应达到国家良种标准。3.配制好的药液应在24小时内使用。4.包衣后的种子应及时催芽播种。
本品是由三种有效成分复配而成的杀虫、杀菌剂。苯醚甲环唑是三唑类种子处理剂,内吸传导,兼具预防和治疗活性,通过抑制真菌的麦角甾醇生物合成,使细胞膜形成受阻,从而导致真菌细胞死亡。咯菌腈为非内吸苯吡咯类化合物,对子囊菌、担子菌、半知菌等许多病原菌引起的种传和土传病害有非常好的防效。噻虫胺用于种子处理,可被作物根迅速内吸,并传导到植株各部位。本品对花生根腐病和蛴螬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1.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鸟类保护区及其附近禁用,播种后立即覆土。处理过的种子必须放置在有明显标签的容器内。勿与食物、饲料放在一起,不得饲喂禽畜,更不得用来加工饲料或食品。2.对眼睛的刺激性,使用时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鞋等安全防护措施。施药后及时清洗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3.清洗施药器械或处置废料时,应避免污染环境。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5.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应及时就医。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感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标签就医。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清洗并就医。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并就医。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至空气清新处并就医。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并携标签就医,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质量浓度141.6克/升(苯醚甲环唑3.3克/升,咯菌腈3.3克/升,噻虫胺135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