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甲霜灵·烯酰吗啉PD20243284
- 登记证号
- PD20243284
- 农药名称
- 精甲霜灵·烯酰吗啉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4%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奥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1-25
- 批准日期
- 24%
- 备注
- 质量浓度260克/升(精甲霜灵43克/升,烯酰吗啉217克/升)。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烯酰吗啉20%
精甲霜灵4%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芋头 | 疫病 | 100-125毫升/亩 | 喷雾 |
| 葡萄 | 霜霉病 | 1000—1250倍液 | 喷雾 |
1.防治葡萄霜霉病,应于发病前或初期进行常规喷雾,可用药2次,间隔7天;防治芋头疫病,应于发病初期进行常规喷雾,可用药2次,间隔7—10天,用水量范围为45—60公斤/亩。2.葡萄和芋头上每季作物最多施药3次,安全间隔期14天。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下雨请勿使用。
本品是由精甲霜灵和烯酰吗啉混配而成的,精甲霜灵作用机制是抑制病菌菌丝体内核糖体和蛋白质的合成;烯酰吗啉作用机制是破坏细胞壁膜的形成,两者作用机制不同,混配可以有效防治葡萄霜霉病和芋头疫病。
1.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用药。2.使用时穿戴帽子、口罩、长衣、长裤、手套、鞋等防护用品。在施药过程中,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物,避免吸入药液。切勿在施药现场抽烟或饮食。在饮水、进食和抽烟前,应先洗手、洗脸等皮肤暴露部位。施药完毕,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更换和清洗工作服。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鸟类保护区及附近禁用;桑园和蚕室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4.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5.未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原包装内密封保存。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立即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质量浓度260克/升(精甲霜灵43克/升,烯酰吗啉217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