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螺胺乙醇胺盐PD20110492
- 登记证号
- PD20110492
- 农药名称
- 杀螺胺乙醇胺盐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
- 登记证持有人
- 恒诚制药集团淮南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5-3
- 批准日期
- 4%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杀螺胺乙醇胺盐4%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滩涂 | 钉螺 | 25-50克/平方米 | 喷粉 |
于钉螺繁殖初期到发生或危害高峰前期按推荐剂量喷洒施药。
本品用于消灭钉螺以控制血吸虫的生活环境,灭螺效率较高,持效期较长,对螺卵也有杀死作用。
1、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放飞区域禁用。 2、施药时,应穿戴口罩、防护镜、工作服、手套、胶靴,避免药液吞入口中、吸入鼻中、接触皮肤、溅到眼睛;施药后,用清水彻洗施药器械、远离水源深埋残剩药剂和用空的装具,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洗手和身体其它接触到药剂的部位。 3、禁止与强酸强碱性物质混用。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如果吞入口中,给服半杯水,用手指抠喉后复催吐直到呕吐干净并看医生;如果吸入鼻中,把病人移出污染区并给予清新空气并看医生;如果接触到皮肤,用清水清洗并就医;如果溅到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眼睛15分钟以上并携带此说明书就医。
贮存和运输时,严防潮湿和日晒,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本品在阴凉干燥处密封保存,远离儿童,并加锁保存。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贮存、混合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