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丙·嘧菌酯PD20243290
- 登记证号
- PD20243290
- 农药名称
- 环丙·嘧菌酯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80克/升
- 登记证持有人
- 顺毅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1-25
- 批准日期
- 280克/升
- 备注
- 质量分数26%(嘧菌酯18.5%,环丙唑醇7.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嘧菌酯200克/升
环丙唑醇80克/升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小麦 | 锈病 | 60-70毫升/亩 | 喷雾 |
在小麦锈病发生前兑水均匀喷雾施药,可施药2—3次,每次间隔7天左右,兑水量40—50公斤/亩。使用前充分摇匀。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本品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本品为三唑类与甲氧基丙烯类杀菌剂复配制剂,通过抑制麦角甾醇的生物合成及抑制线粒体呼吸而干扰病菌的正常生长,对植物病原菌的孢子形成有抑制作用。具有内吸性,施药后能被植物吸收。具有预防、治疗作用。
1.本品对眼睛轻度刺激性。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戴长衣、长裤、帽子、手套、鞋子,戴防护镜、口罩等,避免皮肤、眼睛接触和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和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3.悬浮剂如放置时间较长出现分层时应先摇匀后使用。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鸟类保护区及附近禁用;瓢虫等天敌放飞区禁用。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中毒无特别症状,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如不慎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皮肤接触,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眼睛溅入药液,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误服,立即携带此标签送医就诊。紧急医疗措施:可用医疗活性炭洗胃。注意对昏迷病人,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或引吐。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质量分数26%(嘧菌酯18.5%,环丙唑醇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