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草铵膦铵盐PD20243296
- 登记证号
- PD20243296
- 农药名称
- 精草铵膦铵盐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溶液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0%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西易多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1-25
- 批准日期
- 10%
- 备注
- 质量浓度107克/升。精草铵膦铵盐10.9%,117克/升。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精草铵膦1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非耕地 | 杂草 | 200-40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1.非耕地杂草生长旺盛期,采用茎叶喷雾施药1次。兑水量40—45公斤/亩,注意均匀喷雾到杂草茎叶上,以保证除草效果。2.本品为灭生性除草剂,施药时防止药液飘移到果木和邻近作物上,以免发生药害。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之内有降雨,请勿使用。4.施药后5天内勿割草、放牧、翻地等。5.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
本品是具有部分内吸作用的触杀灭生性除草剂,属于膦酸类除草剂,是谷氨酰胺合成抑制剂,施药后短时间内,植物体内铵代谢陷于絮乱,细胞毒剂铵离子在植物体内累积,与此同时,光合作用被抑制,达到除草目的,适用于防除非耕地杂草。
1.严格按照农药安全使用规则正确使用,未用完的液体保存在原包装内,盖紧瓶盖。2.本品遇土钝化,因此在稀释和配制本品药液时,应使用清水,禁止用浑浊的河水或沟渠水配药,以最大限度地提高除草的效果。3.使用本品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的皮肤并更换衣物。4.喷雾器使用后彻底清洗干净。5.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6.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7.本品避免与氧化剂接触或混合。8.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9.禁止在田间道路、田埂、果树行间、休耕地、林场林地等农林业区域使用。
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暴露部位,并请医生诊治。眼睛溅入:立即翻开眼睑,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清新处,注意保暖和休息,请医生诊治。不慎误服:用清水将嘴清洗干净,不要自行引吐,携此标签送医诊治。医生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质量浓度107克/升。精草铵膦铵盐10.9%,117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