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草铵膦铵盐PD20243321
- 登记证号
- PD20243321
- 农药名称
- 精草铵膦铵盐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溶液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0%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恒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1-25
- 批准日期
- 20%
- 备注
- 质量浓度220 克/升。精草铵膦铵盐21.9%,241 克/升。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精草铵膦2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非耕地 | 杂草 | 125-20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1.用于防治非耕地杂草,于非耕地杂草生长旺盛期茎叶喷雾施药1次,每亩兑水30—50公斤,均匀喷雾,避免药液飘移药害。2.大风天或预计6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
本品有效成分为精草铵膦,为稳定的均相液体,具有一定的还原性,为内吸兼触杀型非选择性除草剂。精草铵膦是谷氨酰胺合成抑制剂,施药后植物体内铵代谢陷于紊乱,细胞毒剂铵离子在植物体内累积,与此同时,光合作用被抑制,达到除草目的。适用于防除非耕地杂草。
1.本品遇土钝化,配置药液时应使用清水,禁止使用浑浊的河水或沟渠水配药。避免与具有中等以上氧化性物质接触或混合。2.使用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此标签,并严格按照标签说明使用。预计6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4.禁止在田间道路、田埂、果树行间、休耕地、林场林地等农林业用地区域扩大范围使用。避免飘移药害。5.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应避免药液接触眼睛。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护目镜和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施药后,彻底清洗器械,并立即用肥皂洗手和洗脸。6.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禁止接触本品。7.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如不慎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皮肤接触,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眼睛溅入药液,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误服,立即催吐,但勿给已昏迷的患者经口喂任何东西或引吐。并携标签送医诊治,对症治疗。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质量浓度为220 克/升。精草铵膦铵盐21.9%,241 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