烯啶虫胺PD20160647
- 登记证号
- PD20160647
- 农药名称
- 烯啶虫胺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水分散粒剂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0%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汤普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4-27
- 批准日期
- 50%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烯啶虫胺5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甘蓝 | 蚜虫 | 2-4克/亩 | 喷雾 |
1. 本品适宜的施药时期为甘蓝蚜虫始盛期,注意施药均匀、周到。 2. 本品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3.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属烟碱亚胺类杀虫剂,具有内吸和渗透作用,作用机理为抑制昆虫乙酰胆碱酯酶活性,作用于胆碱能受体,对昆虫神经轴突触受体具有神经阻断作用。按推荐剂量使用时,对甘蓝蚜虫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1. 严格按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 2 .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3. 本品对蜜蜂、鸟类、家蚕、水蚤类、水藻类、赤眼蜂毒性高,蚕室及桑园附近、赤眼蜂和鸟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养蜂场所和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使用时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用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 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6.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使用中或使用后若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标签将患者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