氨基寡糖素PD20160644
- 登记证号
- PD20160644
- 农药名称
- 氨基寡糖素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水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曹达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4-27
- 批准日期
- 2%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氨基寡糖素2%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烟草 | 病毒病 | 112.5-167毫升/亩 | 喷雾 |
1、在烟草病毒病发病初期,按推荐剂量稀释药液对植株均匀喷雾,视病情可每隔7天连喷3次为宜。 2、大风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该产品为植物诱抗剂,在植物体内是作为激发因子诱导植物对病害产生抗病性而起作用的,施用后能提高作物自身的免疫力和防卫反应,防治烟草病毒病有较好的效果。
1、本品不可与呈强酸、强碱性物质混用。2、施药时要有防护措施,戴口罩、手套,穿保护性作业服,严禁吸烟和饮食。避免药物与皮肤和眼睛直接接触。施药后要及时洗手洗脸。3、本品虽对家蚕等环境生物低毒,但施药时也应注意避免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尽量避开蜂群、蜜源作物花期、家蚕和桑园、池塘使用。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5、哺乳期妇女及孕妇避免接触。6、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1、如接触皮肤,用肥皂盒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的皮肤;如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 2、如溅入眼睛,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严重者送医就诊; 3、如误服,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对症状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通风、干燥的库房中。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物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