烯啶虫胺PD20160637
- 登记证号
- PD20160637
- 农药名称
- 烯啶虫胺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水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0%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东新景象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4-27
- 批准日期
- 1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烯啶虫胺1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柑橘树 | 蚜虫 | 4000-5000倍液 | 喷雾 |
1、本品应于低龄幼虫发生初期使用,应喷雾均匀。 2、大风或者预计1小时内下雨请勿施药。
本品属烟酰亚胺类杀虫剂,具有内吸作用,毒性低等。能够用于防治柑橘蚜虫。
1.安全间隔期:7天,每季作物最多施药2次。2.该药对鱼类,对藻类有毒,施药和清洗药械时避免污染水源。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附近禁用。3.该药对蜜蜂有毒,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4.该药对家蚕有毒,家蚕养殖地及鸟类保护地禁用。桑园附近禁用。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6.不能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7.蚜虫发生初期用药,注意喷雾均匀,大风或预计短时间内下大雨请勿施药。8.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1.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 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的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3.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至少清洗15分钟,并及时请医生诊治。4.若误服:清醒者,请立即催吐并送医对症治疗。无专用解毒剂。
1、本品宜存放在阴凉、通风、干燥、防雨处,并放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加锁保管,并远离火源。 2、不得与食品、种子、饲料同储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