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醚·咪鲜胺PD20160624
- 登记证号
- PD20160624
- 农药名称
- 苯醚·咪鲜胺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75%
- 登记证持有人
- 浙江天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4-27
- 批准日期
- 7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苯醚甲环唑15%
咪鲜胺锰盐6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山核桃 | 枝枯病 | 1000-1500倍液 | 喷雾 |
| 水稻 | 稻曲病 | 40-50克/亩 | 喷雾 |
| 水稻 | 稻瘟病 | 40-50克/亩 | 喷雾 |
| 水稻 | 纹枯病 | 40-50克/亩 | 喷雾 |
| 铁皮石斛 | 炭疽病 | 1000-1500倍液 | 喷雾 |
1、纹枯病:防治适期是分蘖末期至抽穗期,在孕穗至始穗发病初期施药最好。轻病田一般可在孕穗期用药1次。多肥重病田需在孕穗前和孕穗后用药两次。2、稻曲病:在水稻破口前5-7天及破口期施药预防。3、稻瘟病:防治穗瘟在破口和齐穗期各防治1次。防治苗叶瘟在发病初期施药。4、炭疽病:在病害发生初期施药。5、枝枯病:在山核桃枝枯病发病初期施药,施药1-2次,施药间隔7-10d; 6、每季水稻最多施药2次,施药间隔7天,安全间隔期为28天。每季铁皮石斛最多施药2次,施药间隔10天,安全间隔期为30天。山核桃:每季最多施药2次,施药间隔7天,安全间隔期14天。 6、按每亩用药量对水30-45公斤均匀周到喷雾,药液量要喷足。
本品是由咪唑类和三唑类复配而成的广谱杀菌剂,内吸性强、速效性好、持效期较长,能快速内吸到茎叶内部,阻止病菌的侵染,具有预防和治疗作用,对半知菌、子囊菌引起的多种作物病害防效较好。按使用技术要求施药,对作物安全,可有效预防和治疗水稻纹枯病、稻瘟病、稻曲病、铁皮石斛炭疽病和山核桃枝枯病等多种作物病害。
1、可与多种农药混用,但不宜与强酸、强碱性及铜制剂农药混用。2、本品对鱼类及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河塘等水域施药,严禁在养虾、蟹、鱼的稻田使用,并严禁将使用过本品的田水直接排入养殖虾、蟹、鱼的场所,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应避免药液接触眼睛粘膜和伤口等。3、施药时应穿戴防护服,戴口罩、手套,严禁吸烟和饮食;施药后洗手洗脸。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1、误食:携此标签及时送医院诊治,可用医用活性炭配合足够的水饮用,并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2、眼睛溅入:立即用清水轻缓冲洗15-20分钟;如眼睛仍感到刺痛,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3、皮肤粘附:脱去受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及肥皂洗干净。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物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