氨基寡糖素PD20097892
- 登记证号
- PD20097892
- 农药名称
- 氨基寡糖素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母药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7.5%
- 登记证持有人
- 大连凯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1-29
- 批准日期
- 7.5%
- 备注
- 2022年02月23日,变更原持有人辽宁省大连凯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氨基寡糖素7.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该产品属植物诱抗剂。对作物上真菌、细菌引起的病害有预防效果。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1.农药包装使用后不得用于食品包装或与人体接触的物品包装。2.操作时要求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配带手套。避免口鼻吸入和皮肤接触。使用后及时清洗暴露部位皮肤。3.如发生泄漏或遗洒,用清水冲洗即可。4.废水切勿污染河塘等水域。5.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本品为酸性物质,误食应催吐处理或就医。眼睛溅入、皮肤沾附,用清水冲洗几遍后应及时携本标签就医。
本品在储存和运输时应在0℃以上进行,储存于阴凉、干燥处。远离儿童、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种子等混合储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