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嘧磺隆PD20097902
- 登记证号
- PD20097902
- 农药名称
- 烟嘧磺隆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分散油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0克/升
- 登记证持有人
- 青岛金尔农化研制开发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1-29
- 批准日期
- 40克/升
- 备注
- 2023年1月19日,变更原持有人山东省青岛金尔农化研制开发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烟嘧磺隆40克/升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玉米田 | 一年生杂草 | 80-10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本品于玉米苗后3-5叶期、一年生杂草2-4叶期用规定剂量对杂草均匀喷雾,每季作物仅能用药一次,高温、大风天气或预计两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是选择性内吸传导型茎叶除草剂,作用机理为药液被杂草吸收后传导到植物分生组织,抑制乙酰乳酸合成酶,中止氨基酸合成,使杂草致死。本品主要用于防治玉米田中的各种一年生禾本科及阔叶杂草。
1、玉米为马齿型和硬玉米品种。甜玉米、爆玉米、制种田玉米、自留玉米种子不宜使用。新玉米品种,应当试验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 2、不要和有机磷杀虫剂混用,使用本剂前后7天内,不要使用有机磷类杀虫剂,以免发生药害。 3、每季作物最多用药一次。 4、应避免药液污染水源。 5、施药时应戴手套,穿防护服,施药期间不可进食或饮水。施药后及时用肥皂洗手及脸。
该药若进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清洗15分钟再请医生治疗;接触皮肤应用水和肥皂彻底清洗;本品无特殊解毒剂,误服后应及时携本包装送医院对症治疗。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3、勿与食品、粮食、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运输时轻拿轻放,严禁倒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