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硫磷PD20097904
- 登记证号
- PD20097904
- 农药名称
- 辛硫磷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颗粒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省扬州市苏灵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1-29
- 批准日期
- 3%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辛硫磷3%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花生 | 地老虎 | 6000-8000克/亩 | 撒施 |
| 花生 | 蛴螬 | 6000-8000克/亩 | 撒施 |
| 花生 | 蝼蛄 | 6000-8000克/亩 | 撒施 |
| 花生 | 金针虫 | 6000-8000克/亩 | 撒施 |
1、直接在花生播种时拌种撒施。2、在地下害虫发生高峰时,撒施。
本品是一种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触杀作用,当害虫接触药物后,神经系统麻痹中毒停食死亡。主要用于防治花生蛴螬、蝼蛄等地下害虫。残效期长,节工降本,可作为替代其他防治花生地下害虫的高毒、高残留的禁用农药之一。
1、安全间隔期为42天,每季节最多使用1次。2、不得与碱性物质混用。3、对蚜虫的天敌有杀伤作用,使用时注意防护;4、高粱、黄瓜、菜豆和甜菜等都对辛硫磷敏感,避免漂移,不慎接触会引起药害;5、施药时严格遵循农药安全操作规程。施药时应戴口罩、手套,穿防护服,严禁吸烟和饮食,不得迎风施药,避免身体直接接触本品。施药后应彻底清洗裸露的皮肤和衣服。6、使用后废弃包装瓶须深埋藏或烧毁,或咨询当地环保部门。7、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8、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重者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 1.如该药接触到皮肤,请立即用肥皂和清水冲洗;2.如该药溅到眼内,应用足量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并请医生诊治。3.误服:误服中毒,请携此标签迅速送医诊治。解毒药品阿托品、解磷定。
1.产品密封后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处,不要直接置于阳光下,或过热的地方。2.远离家禽,不能与食品、饲料和种子混合贮存及运输。3.远离儿童,贮存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