氯菊酯WP20160033
- 登记证号
- WP20160033
- 农药名称
- 氯菊酯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剂型
- 水乳剂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0%
- 登记证持有人
- 聊城市皎洁自动化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4-26
- 批准日期
- 10%
- 备注
- 2024年7月4日,变更原持有人上海升联化工有限公司。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氯菊酯1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卫生 | 白蚁 | 75-125克/平方米(土壤喷洒);稀释80倍液(木材浸泡或涂刷) | 土壤喷洒;木材浸泡或涂刷 |
土壤处理:每平方米喷洒10%氯菊酯水乳剂的40倍液(有效成分含量2500mg/L)3L;或每平方米喷洒10%氯菊酯水乳剂的80倍液(有效成分含量1250mg/L)10L。 木材处理:用10%氯菊酯水乳剂稀释80倍液(有效成分含量1250 mg/L)浸泡或涂刷木材表面,木材浸泡24小时或涂刷至少200ml/m2。
本药剂为卫生杀虫剂,是一种不含氰基结构的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具有拟除虫菊酯类农药的一般特性,如触杀和胃毒作用,无内吸熏蒸作用,杀虫谱广,尤其适于卫生害虫如土壤、木材上白蚁的防治。
(1)本品仅限专业人员使用、本品应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远离火源和热源。(2)使用本品后房间内需通风20分钟以上,人才能进入。(3)该产品对眼睛和皮肤有刺激性,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4)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5)使用本品时应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暴露部位。(6)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7)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对家蚕高毒,(周围)开花作物花期、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不得污染各类水域,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用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8)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 (9) 禁止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运输时防雨防潮;装卸时轻卸轻放 。 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 勿与食品、种子、饲料、饮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