啶虫脒PD20097909
- 登记证号
- PD20097909
- 农药名称
- 啶虫脒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原药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99%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省青岛凯源祥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1-29
- 批准日期
- 99%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啶虫脒99%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本品烟碱类杀虫剂,具有较强的触杀和渗透作用。对多种作物上的蚜虫等害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1、本品可能形成易爆的粉尘和空气的混合物。2、操作时避免吸入粉尘,佩戴呼吸保护器具等,戴护目镜、橡胶手套,穿防护服。此时不能饮食,吸烟等,工作后洗干净手脸等。3、加工区域应注意安全生产,防火,防漏出。一旦着火,使用灭火器,喷雾,泡沫,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燃烧时可能产生有害粉尘或气体,请穿戴灭火防毒保护器具。一旦漏出,将漏出物清扫后用空容器收集,避免增加粉尘,药剂收好后,开窗通风并用清水冲洗沾染漏出物。4、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5、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1、将受害者移至新鲜空气中,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如果呼吸困难,给氧,并立即请医生诊治。2、眼睛接触: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果仍有刺激感,立即请医生诊治。3、误服,立即带标签就医引吐,病人失去意识状态下不要给服任何东西,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