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聚乙醛PD20210559
- 登记证号
- PD20210559
- 农药名称
- 四聚乙醛
- 农药类别
- 杀软体动物剂
- 剂型
- 颗粒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6%
- 登记证持有人
- 浙江天丰生物科学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4-26
- 批准日期
- 6%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四聚乙醛6%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小白菜 | 蜗牛 | 450-650克/亩 | 撒施 |
1.于种子刚发芽时均匀撒施 。视蜗牛发生情况,可连续用药2次,施药间隔为7-10天。 2.根据蜗牛的密度适量用药,也可条施或点施,距离40-50厘米为宜。 3. 每季最多使用2次, 安全间隔期为7天。
本品是杀软体动物剂,以胃毒为主,兼有触杀作用,通过蜗牛等有害软体动物的吸食或接触,使其快速中毒而失水死亡。
1.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规范使用本品。应根据田间具体情况,科学合理用药。 2.使用本品后,不要在田中践踏,以免影响效果。 3.在15℃—35℃施药为宜。在黄昏或雨后施药为宜。 4.施药后如遇大雨,药粒可能被冲散或埋至土壤中,需补充施药。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和口罩等,避免吸入药剂。施药期间不可吸烟、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撒施后立即覆土。施药后禁止畜禽进入取食。蚕室、桑园及蜜源作物附近慎用。要远离河塘等水域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7.用过的容器、包装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应按国家有关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的规定执行。 8.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9.结合实际情况,在当地农业技术人员指导下使用。
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干净。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本品无特殊解毒剂,请医生对症治疗。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存。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运输时应注意避光、防高温、防雨淋。运输和装卸时注意轻拿轻放。远离火源或热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