虫螨腈·氯虫苯甲酰胺PD20210555
- 登记证号
- PD20210555
- 农药名称
- 虫螨腈·氯虫苯甲酰胺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0%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中迅农化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4-26
- 批准日期
- 3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虫螨腈20%
氯虫苯甲酰胺1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甘蓝 | 小菜蛾 | 15-25毫升/亩 | 喷雾 |
1.于甘蓝小菜蛾卵孵化盛期至低龄幼虫期兑水均匀喷雾。 2.在大风天或预计1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本品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0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2次。
本品是由氯虫苯甲酰胺和虫螨腈复配而成的杀虫剂,具有胃毒、触杀作用。可有效防治甘蓝小菜蛾。
1、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本品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手套、眼镜、口罩等适当的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 2、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蜜蜂、家蚕有毒,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鸟类保护区禁用。 3、用过的容器要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如接触皮肤,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若溅入眼睛,用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仍不适,送医就诊;若误服,立即携标签送医就诊,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