虫螨腈·氟啶虫酰胺PD20210545
- 登记证号
- PD20210545
- 农药名称
- 虫螨腈·氟啶虫酰胺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0%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汤普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4-26
- 批准日期
- 2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虫螨腈10%
氟啶虫酰胺1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大葱 | 蓟马 | 20-30毫升/亩 | 喷雾 |
1.本品于大葱蓟马卵孵高峰期至低龄若虫发生始盛期施药1次,注意喷雾均匀、周到。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在大葱使用时的安全间隔期为5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本品是由虫螨腈与氟啶虫酰胺复配而成的杀虫剂。虫螨腈为芳基取代吡咯化合物,作用于昆虫体内细胞的线粒体上,通过昆虫体内的多功能氧化酶起作用,主要抑制二磷酸腺苷(ADP)向三磷酸腺苷(ATP)的转化,而三磷酸腺苷贮存细胞维持其生命机能所必需的能量。可通过胃毒及触杀作用于害虫,有一定的内吸作用。氟啶虫酰胺为吡啶酰胺类昆虫生长调节剂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及神经毒剂和快速拒食作用,同时有良好的渗透作用,可从根部向茎部、叶部渗透。按登记剂量使用时,对大葱蓟马有较好防治效果。
1.严格按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 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3.本品对蜜蜂、鸟、鱼、水溞、藻类有毒,(周围)开花植物花期、鸟类保护区附近、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用药后包装物及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立即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种子、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