氯氰·丙溴磷PD20097943
- 登记证号
- PD20097943
- 农药名称
- 氯氰·丙溴磷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40克/升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北农华绿色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1-29
- 批准日期
- 440克/升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丙溴磷400克/升
氯氰菊酯40克/升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棉花 | 棉铃虫 | 80-100毫升/亩 | 喷雾 |
1.本品应于棉铃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钻蛀期间施药,每亩用药80-100毫升,兑水50-60升均匀喷雾。 2.对水生动物、蜜蜂、蚕极毒,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不能在花期及蚕室附近使用。 3.在果园中不宜使用,对苜蓿和高粱有害。 4. 产品在棉花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40天;每周期最多使用3次。
该药在植物叶片上有较好的渗透性。其作用机制是抑制昆虫体内胆碱酯酶。杀虫谱广,药效迅速,对防治棉花棉铃虫效果好。对光、热稳定,该药残效期长,正确使用对作物安全。
1.本品由菊酯类农药与有机磷类农药混配而成,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 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症状: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但无红斑,尤其在口、鼻周围,接触量大时可引起头痛、头晕、恶心、惊厥、休克等。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若判断为丙溴磷中毒为主,可以使用阿托品或解磷定解毒,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并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洗胃时,应保护气管和食管。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