吗胍·乙酸铜PD20097953
- 登记证号
- PD20097953
- 农药名称
- 吗胍·乙酸铜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0%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北省唐山市瑞华生物农药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1-30
- 批准日期
- 2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盐酸吗啉胍10%
乙酸铜1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番茄 | 病毒病 | 167-250克/亩 | 喷雾 |
1、本品应及早使用并结合对传毒害虫的防治而进行。2、施药时,喷雾要均匀,叶片正反面喷透。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4、防治番茄病毒病时,第一次使用应在发病前或发病初期,每隔10天用药一次,共3-4次。
本品是我公司研制推出的一种病毒防治剂。本产品以盐酸吗啉胍(10%)和乙酸铜(10%)为有效成分及助剂复配而成,具有保护、治疗和诱导植物产生抗病力等作用。按推荐剂量使用,对番茄病毒病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1、本品勿与碱性物质以及铜汞制剂混用。 2、本品使用时浓度不低于300倍,否则易产生药害。 3、本品在番茄上的安全间隔期为5天,每季最多使用三次,勿在安全间隔期内采收。 4、施药期间应避免污染河流、池塘。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中毒症状表现为恶心、呕吐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 3、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4、本品应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