苄嘧磺隆PD20097959
- 登记证号
- PD20097959
- 农药名称
- 苄嘧磺隆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0%
- 登记证持有人
- 四川省川东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1-30
- 批准日期
- 10%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苄嘧磺隆1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移栽水稻田 | 一年生阔叶杂草 | /15-25克/亩 | 毒土法 |
1.苄嘧磺隆对2叶期以内杂草效果好,超过3叶效果差。 对稗草效果差,以稗草为主的秧田不宜使用。水稻移栽后5-7天,毒土法施药,药后保浅水层7天。 2. 视田间草情,适用于阔叶杂草和禾草优势地块和稗草少的地块。
本品是选择性内吸传导型稻田除草剂。能在水中迅速扩散。被杂草根、叶吸收并传到其他部位,通过阻碍氨基酸、赖基酸、异亮氨酸的生物合成,阻止细胞的分裂生长。有效成分进入水稻体内,迅速代谢为无害的惰性化合物,对水稻安全。使用方法灵活。在土壤中移动性小,温度、土质对除草效果影响小。
1.产品在水稻上使用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 2.施药时保持水层3-5cm,施药后7天不排水、串水,以免降低药效。 3.该药用量少,必须称准。 4.使用后喷雾器械应及时反复清洗。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 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根据中毒症状进行治疗,无专门的解毒药。避免眼睛和皮肤接触药液,如 溅入眼睛应立即用清水清洗至少15分钟,就医。严重时或误服即催吐并送医院对症治疗。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4、贮运时轻拿轻放,防火防雨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