啶虫脒PD20097980
- 登记证号
- PD20097980
- 农药名称
- 啶虫脒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
- 登记证持有人
- 佛山市大兴生物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1-30
- 批准日期
- 5%
- 备注
- 2023年5月24日,变更原持有人广东省佛山市大兴生物化工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啶虫脒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柑橘树 | 蚜虫 | 4167-5000倍液 | 喷雾 |
| 芹菜 | 蚜虫 | 24-36毫升/亩 | 喷雾 |
| 萝卜 | 黄条跳甲 | 60-120克/亩 | 喷雾 |
| 豇豆 | 蓟马 | 30-40毫升/亩 | 喷雾 |
1.本品在害虫盛发初期使用,效果最佳。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防治豇豆蓟马最多施药1次,安全间隔期3天。萝卜黄条跳甲最多施药2次,安全间隔期21天。 芹菜蚜虫最多施药3次,安全间隔期7天。柑橘树蚜虫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为30天。
本品属新型吡啶类杀虫剂,有较强的触杀和渗透作用,对蚜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1、、不能与碱性药剂等物质混用。2、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能乱丢乱放,也不能做他用。 3、对桑蚕有毒,切勿喷洒在桑树上。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5、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
如药液粘污皮肤,应即用大量肥皂和清水冲洗;不慎眼睛溅入,立即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严重者及时就医。如使用中感觉不适或误服,请即送医院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