硫双威PD20097996
- 登记证号
- PD20097996
- 农药名称
- 硫双威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75%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哈维斯生化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2-6
- 批准日期
- 75%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硫双威7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棉花 | 棉铃虫 | 30-45克/亩 | 喷雾 |
本品应于棉花棉铃虫初发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7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2-3次。
本品杀虫机理为抑制昆虫体内的胆碱酯酶,使其致死。持效期7天。对棉花棉铃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1.本品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 2.本品为有机磷类农药,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和使用。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中毒症状:头昏、头痛、乏力、面色苍白、呕吐、多汗、流涎、瞳孔缩小、视力模糊。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意识不清,皮肤出现接触性皮炎如风疹,局部红肿、痒,眼结膜充血、流泪、胸闷、呼吸困难等。中毒症状出现快,一般几分钟至1小时即表现出来。可用阿托品0.5~2mg口服或肌注,重者加用肾上腺素。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不慎溅入眼睛:以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间歇地拉起上下眼皮用清水冲洗,立即请医生诊治。沾染皮肤:立即去除污染衣物,用大量肥皂和清水冲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种子、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用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