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菌清PD20098004
- 登记证号
- PD20098004
- 农药名称
- 百菌清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75%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鑫星农药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2-6
- 批准日期
- 7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百菌清7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花生 | 叶斑病 | 123-134克/亩 | 喷雾 |
1.花生叶斑病发病初期开始喷施处理,每隔7天喷药一次,连续喷药3次。每亩兑水60-80升,喷雾均匀周到。 2.梨、柿、桃、梅和苹果树等使用浓度偏高会发生药害;应避免飘移到上述作物上。与杀螟松混用,桃树已发生药害;与克螨特、三环锡等混用,茶树会产生药害。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是一种非内吸性有机氯杀菌剂。它通过与真菌细胞中的3-磷酸甘油醛脱氢酶发生作用破坏酶的活力,从而使真菌细胞的新陈代谢受到破坏而丧失生命力。主要是阻止植物受到真菌侵染。对花生叶斑病有防治效果。
1.产品在花生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14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2.本品属低毒,使用时需遵守《农药安全使用规定》,喷施此药时应采取相应安全保护措施,穿戴好保护性衣物、手套、口罩等。施药后应清洗全身及换洗衣物。 3.对鱼有毒不能污染鱼塘和水域,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不能与石硫合剂、波尔多液等碱性农药混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7.过敏者禁用,使用时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1.误服者立即催吐、洗胃、导泻。 2.对症治疗。误服立即催吐,洗胃。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2、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种子、粮食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3、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