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草胺PD20098053
- 登记证号
- PD20098053
- 农药名称
- 丁草胺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85%
- 登记证持有人
- 济南天邦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2-6
- 批准日期
- 8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丁草胺8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移栽水稻田 | 一年生杂草 | 60-100毫升/亩 | 毒土法 |
该产品于插秧前2-3天或插秧后4-6天,采用药土法处理最佳。
本品为内吸传导型选择性芽前除草剂。主要通过杂草幼芽和幼小的次生根吸收,抑制体内蛋白质合成,最终导致死亡。该药用于水稻移栽田,能有效的防除水稻移栽田中的一年生杂草。如稗草、马唐、看麦娘、千金子、碎米莎草、牛毛毡、水苋、节节菜等。
1、施药时保持3-5厘米浅水层,保水4-6天,在此期间可补水,不能排水。 2、拌土方法:先将用量加少量水稀释拌入细土15-20公斤,拌匀。拌药后的土应松散不粘,便于撒施均匀。 3、砂质土、漏水田、病苗、弱苗不能使用。 4、每季作物只能使用一次,对下茬作物无影响。 5、丁草胺对大龄稗草效果差,因此必须掌握在水稻移栽苗后,稗草1叶1心期前施药,药后水不要淹没水稻心叶。 6、丁草胺对鱼毒性较强,不能用于养鱼,稻田用药后的田水也不能排入鱼塘,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本品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性,注意劳动保护,如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至少15分钟。不慎误服应尽快到医院对症治疗。
本品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