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拉硫磷PD20098100
- 登记证号
- PD20098100
- 农药名称
- 马拉硫磷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5%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北德名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2-7
- 批准日期
- 4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马拉硫磷4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大豆 | 食心虫 | 80-110毫升/亩 | 喷雾 |
| 棉花 | 盲蝽蟓 | 80-110毫升/亩 | 喷雾 |
*本品防治棉花盲蝽蟓在虫害发生高峰期用药,重点喷洒生长点及蕾铃部。防治大豆食心虫在虫卵始盛期喷雾,虫害发生严重时可连用二次。*高温及大风天气不得施药,施药后1小时内遇雨应补施,不能长期单一使用。*本品在棉花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在大豆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勿在安全间隔期内进行采收。
本品为有机磷类杀虫剂,具有良好的触杀和熏蒸作用,进入虫体后首先被氧化成毒力更强的马拉氧磷,从而发挥强大的毒杀作用,本品对棉花盲蝽蟓、大豆食心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1、本品对蜜蜂高毒应避开作物开花期使用。且不得与碱性物质混用。 2、施药时应注意安全防护,配戴防护面罩,戴防毒口罩,穿操作服、防护胶靴、胶手套等防护用品;工作中不准吸烟、饮水进食等;并上风处配药喷药。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如药液溅到身体上要立即清洗,并更换衣物。3、剩余药液要妥善保管,施药后要洗澡更衣并将器械清洗干净,不要污染水源及其它非目标区域,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4、与其它不同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交替使用。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中毒症状:轻度:头痛、恶心、无力、胸闷、视力模糊等,全血胆碱酯酶活力降至正常值的70-50%以下。中度: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腹泻。重者:还会出现昏迷、口吐白沫、惊厥,呼吸麻痹。 急救措施:应避免药液与皮肤和眼睛直接接触,一旦接触,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严重时就医;如误服中毒,立即带标签就医。用阿托品或解磷定急救。禁用吗啡、茶硷、利血平。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水源与居民区、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其他商品及其它易燃、易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