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啶脲PD20098104
- 登记证号
- PD20098104
- 农药名称
- 氟啶脲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0克/升
- 登记证持有人
- 青岛海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2-7
- 批准日期
- 50克/升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氟啶脲50克/升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甘蓝 | 菜青虫 | 60-80毫升/亩 | 喷雾 |
1. 本品应于甘蓝菜青虫低龄幼虫及初发盛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该产品作用机理为抑制几丁质合成,阻碍昆虫正常脱皮,使卵的孵化、幼虫脱皮以及蛹发育畸形,成虫羽化受阻。按推荐剂量使用,对甘蓝菜青虫有较好的防效。
1.本品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4次。 2. 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3.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4.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 施药时必需穿戴好防护用具,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工作结束后应及时洗手和裸露部位。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无全身中毒报道。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要喝1-2杯水,立即洗胃,不要引吐。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