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PD20160556
- 登记证号
- PD20160556
- 农药名称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微乳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
- 登记证持有人
- 英德西部爱地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4-26
- 批准日期
- 3%
- 备注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3.4%。 2023年7月23日,增加李子树食心虫。 2025年3月16日,增加荔枝树蒂蛀虫。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3%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李子树 | 食心虫 | 3000-4500倍液 | 喷雾 |
| 甘蓝 | 甜菜夜蛾 | 7-10毫升/亩 | 喷雾 |
| 荔枝树 | 蒂蛀虫 | 1350-1710倍液 | 喷雾 |
1.防治甘蓝甜菜夜蛾,于甘蓝甜菜夜蛾低龄幼虫盛发期,施药施药,喷雾需周到、均匀、细致,以叶片湿润但不滴水为宜。每亩兑水30—50公斤,每季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7天。2.防治李子食心虫,于李子结果期、食心虫成虫产卵至卵孵高峰期,喷雾施药,每季最多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5天。3.防治荔枝蒂蛀虫,于荔枝树蒂蛀虫卵孵高峰期,喷雾施药,每季最多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7天。4.在推广使用前,应先在荔枝树上开展小范围的作物安全性试验。。5.大风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具有胃毒、触杀及一定的内吸作用。主要是阻碍昆虫γ—氨基丁酸控制的氯化物代谢。可用于防治甘蓝甜菜夜蛾、李子树食心虫和荔枝树蒂蛀虫。
1.不能与强酸、强碱性物质混用。2.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施药3日前告知所在地及邻近3000米以内的养蜂者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3.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戴的衣物,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4.本品为液体,开启时应注意药液撒漏。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杀虫剂轮换使用。
1.误食,立即用清水漱口,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速送医治疗,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2.吸入,立即转移到空气新鲜的地方,保持呼吸道通畅。3.眼睛溅入,应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0分钟。4.皮肤沾附,用大量流水冲洗。冲洗时勿疏忽头发、会阴及皮肤皱褶等处。忌用热水,不强调用中和剂。条件允许时,可先用软毛巾轻拭除去附着的农药,再进行冲洗。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应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混合储存。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