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虫啉PD20098148
- 登记证号
- PD20098148
- 农药名称
- 吡虫啉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可溶液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0%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淏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2-13
- 批准日期
- 20%
- 备注
- 2023年11月6日,变更原持有人上海沪联生物药业(夏邑)股份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虫啉2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飞虱 | 125-150克/亩 | 喷雾 |
1、本品应在稻飞虱低龄若虫高峰期间用药,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情况发生用药。 2、在推荐剂量下使用安全。大风天或预计一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属于是烟碱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内吸活性。害虫接触药剂后中枢神经正常传导受阻,使其麻痹死亡,主要用于防治水稻稻飞虱。
1、本品在水稻上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2、药效和温度呈正相关,温度高,杀虫效果好。 3、不能与碱性农药混合,要尽量减少用药次数和用药量,建议与不同作用机理的杀虫剂交替使用,减缓害虫抗药性产生。 4、施用时应注意穿戴防护衣物;使用时,请勿吸烟及饮食;施用后及时清洗外露的皮肤、用过的器具和污染的衣物。 5、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严禁接触农药。
1、中毒症状:对眼有轻微刺激作用,对皮肤无刺激作用。 2、中毒急救:如有药液溅到皮肤或眼睛上,应立即用肥皂或者大量的清水冲洗;若误服中毒,应立即使之呕吐,并送医院;如在喷雾中有不适或中毒者,应立即离开现场。 3、本剂无特殊解毒剂,送医对症治疗。 4、必要时请拨打中国疾控中心咨询电话010-83132345或010-87779905。
1、本品应存放在阴凉干燥及儿童不易接触之处,并加锁。 2、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等混合运输贮存。 3、使用后容器需集中深埋处理,或交由专门收集处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