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氟磺草胺PD20160509
- 登记证号
- PD20160509
- 农药名称
- 双氟磺草胺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原药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98%
- 登记证持有人
- 内蒙古佳瑞米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4-26
- 批准日期
- 98%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双氟磺草胺98%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1.开启包装时应注意防护。用过的包装物及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2.使用前务请细心阅读产品说明书。 3.接触该药作业时应戴防护手套和防护眼镜、穿干净防护服;作业后应立即用肥皂和水洗干净。 4.如发生遗洒,小心扫起,收集于干燥、洁净、有盖容器中。如发生燃烧,可用二氧化碳、化学干粉、水雾灭火。 5.药械不得在池塘等水源和水体中洗涤,残液不得倒入水源和水体中。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1.不慎药液接触皮肤,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皮肤表面。 2.不慎药液接触眼睛,用清水彻底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 3.不慎误服,可饮水,勿引吐。立即携此标签请医生诊治。 4. 无特效解毒剂。
1.药剂储存于原容器中,保持容器处于密封状态,并贮存在低温、干燥、通风处,远离热源或火源。 2.放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远离家畜。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和饲料等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