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虫啉PD20098172
- 登记证号
- PD20098172
- 农药名称
- 吡虫啉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原药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95%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潍坊双星农药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2-13
- 批准日期
- 9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虫啉9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本产品仅用于加工农药制剂,不可直接用于农作物或其他场所
1、操作时要穿戴防毒口罩、橡胶手套,穿保护性作业服,严禁吸烟和饮食。避免药物与皮肤和眼睛直接接触,工作后洗干净手脸等。 2、万一泄漏或遗洒,及时用大量的清水冲洗。 3、哺乳期妇女及孕妇避免接触本品。 4、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物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亦不可用作他用。
中毒症状:恶心、呕吐、腹泻。重者头晕、呼吸加快,抽搐、呼吸麻痹而死。 1、如接触皮肤,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受污的皮肤;如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 2、如溅及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严重者送医就诊; 3、如误服,反复使用医用炭和大量水,并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对症治疗,无特殊解毒剂。
本品应以原包装加锁放置于阴凉干燥通风处和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避免阳光直接照射,避免任何火源和热源,不能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同贮同运搬运及运输过程中,轻拿轻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