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虫啉PD20110469
- 登记证号
- PD20110469
- 农药名称
- 吡虫啉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0%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丰倍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4-22
- 批准日期
- 1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虫啉1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苹果树 | 蚜虫 | 1000-1500倍液 | 喷雾 |
1、于苹果树蚜虫发生初期兑水均匀喷雾。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1、本品是一种低毒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内吸作用。 2、防治苹果树蚜虫效果较好。
1、本品在苹果树上使用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本品为单剂农药产品,连续使用,易产生抗药性,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时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花开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器具。瓢虫、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5、使用本品应穿戴防护服、手套、口罩,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抽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昏、恶心、呕吐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本品应贮存在阴凉、通风、防雨、干燥处,严防潮湿日晒,远离热源和火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