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硫·矿物油PD20098181
- 登记证号
- PD20098181
- 农药名称
- 辛硫·矿物油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0%
- 登记证持有人
- 沧州志诚有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2-13
- 批准日期
- 4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矿物油25%
辛硫磷1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十字花科蔬菜 | 菜青虫 | 50-75毫升/亩 | 喷雾 |
1.在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喷雾。该药在光照条件下易分解,所以田间喷雾最好在傍晚进行。 2.大风天气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本品在甘蓝上使用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本品是矿物油和有机磷类农药复配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对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1、高粱、黄瓜、菜豆和甜菜等都对辛硫磷敏感,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 2、不可与碱性或强酸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 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4、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沾触皮肤,应迅速用温水冲洗干净,或用肥皂水冲洗。若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不慎吸入、误食,出现头晕、四肢乏力、恶心、呕吐、痉挛、呼吸困难时,应用阿托品、解磷定进行解毒,并送往医院,可按有机磷类农药解毒,对症治疗,不能催吐。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