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三唑磷PD20110461
- 登记证号
- PD20110461
- 农药名称
- 阿维·三唑磷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中等毒(原药高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0.2%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鼎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4-21
- 批准日期
- 10.2%
- 备注
- 2023年7月28日,变更原持有人江西抚州新兴化工有限公司。
中等毒(原药高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0.2%
三唑磷1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三化螟 | 100-120克/亩 | 喷雾 |
1、本品应在三化螟卵孵高峰期至低龄幼虫高峰期施药,亩用本品兑水50-60公斤,均匀喷布于水稻植株上。 2、喷药时应保持一定水层,喷药后保水5-7天。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4、本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5、施药后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在施药24小时后方可进入施药地点。
本品是由有机磷类农药和生物源农药混配而成的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药液喷到植物叶面后较迅速地渗入植物体内,害虫接触药液后神经系统麻痹中毒停食,导致死亡。对于防治水稻三化螟有较好效果。
1、施药时应戴防护用具,防止药液口鼻吸入,不得吸烟、进食、饮水,施药后应清洗手、脸及身体被污染部分。 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杀虫剂交替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3、不得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以免降低药效。 4、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花期开花作物周围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注意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 5、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不得接触本品。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鱼、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8、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及鸟类保护区域禁用。 9、本产品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阿维菌素中毒症状: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三唑磷中毒症状:恶心、呕吐、流涎、呼吸困难等。急救措施:1、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及安静处,病情严重者请医生对症治疗。2、皮肤污染或药液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误服后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首先判断引起中毒的主要原因,若为阿维菌素中毒,可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切勿给已经昏迷的患者灌喂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若为三唑磷中毒,解毒可用阿托品或解磷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可洗胃、引吐、导泻(清醒时方可引吐)。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避光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