烯草酮PD20110444
- 登记证号
- PD20110444
- 农药名称
- 烯草酮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母药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70%
- 登记证持有人
- 长青(湖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4-21
- 批准日期
- 70%
- 备注
- 2023年7月28日,变更原持有人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烯草酮7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本品为环乙烯酮类除草剂母液,其制剂可经叶片吸收,传导至分生组织,通过抑制植物体内支链脂肪酸和黄酮类化合物的生物合成而起作用,使植株生长延缓。用于防除一年生和多年生禾本科杂草。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1、开启包装时应使用专门工具,戴手套、口罩等劳动保护用品。 2、加工制剂时,应选择远离饮用水源、居民点的安全地方,操作人员应穿戴防护用具,不可接触药粉和药液。原药要有专人看管,严防丢弃或被人、家畜、禽误食。 3、加工结束后,及时清洗双手及身体暴露部分,清洗废液应妥善处理,避免污染水源,河流。剩余药剂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 4、废弃包装物应焚烧处理,不可随意丢弃也不可留作他用。 5、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6、如有泄漏用吸收材料或沙土吸收。 7、灭火措施:万一着火,应用沙土覆盖处理或用干粉、泡沫、灭火器灭火。
中毒症状:对皮肤有轻度刺激作用,对眼有中度刺激作用。 急救措施:眼睛不慎接触此药液,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触及皮肤,可用清水及肥皂洗净;如吸入,应立即到通风处;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救治,对症治疗,不可乱服药物,无专门解毒剂。
将本品于阴凉干燥处密封保管,远离火源,避免阳光直射、雨淋;搬运及运输过程中,需专门车辆运输,避免倒置,避光、防雨淋,轻拿轻放;与种子、种苗、肥料及其他农药分开放置;远离儿童,并加锁保存;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