咪鲜胺PD20142581
- 登记证号
- PD20142581
- 农药名称
- 咪鲜胺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水乳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50克/升
- 登记证持有人
- 成武县晨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2-14
- 批准日期
- 450克/升
- 备注
- 2022年06月13日,变更原持有人山东茹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咪鲜胺450克/升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瘟病 | 40-60毫升/亩 | 喷雾 |
1.本品应于稻瘟病病发期施药,注意均匀喷雾。 2.本品早晨或傍晚施药有利于提高防治效果。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4.本品在水稻上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本品是咪唑类杀菌剂,它的作用原理是通过抑制甾醇的生物合成而引起作用。具有一定的传导性能,对水稻稻瘟病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1.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 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的产生。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本品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使用时注意防护皮肤和眼睛。如药剂污染皮肤,用肥皂和清水冲洗。如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并到医院就医。误食立即催吐、洗胃,并尽快送医院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