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基硫菌灵PD91106-8
- 登记证号
- PD91106-8
- 农药名称
- 甲基硫菌灵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0%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4-18
- 批准日期
- 5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基硫菌灵5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小麦 | 赤霉病 | 100-140克/亩 | 喷雾 |
| 梨树 | 黑星病 | 1100-1400倍液 | 喷雾 |
| 水稻 | 稻瘟病 | 140-200克/亩 | 喷雾 |
| 水稻 | 纹枯病 | 140-200克/亩 | 喷雾 |
| 瓜类 | 白粉病 | 45-67.5克/亩 | 喷雾 |
| 甘薯 | 黑斑病 | 1111-1389倍液 | 浸薯块 |
| 番茄 | 叶霉病 | 50-75克/亩 | 喷雾 |
| 苹果树 | 轮纹病 | 700倍液 | 喷雾 |
1、本品用于防治番茄、瓜类、苹果树、梨树、水稻、小麦等作物病害,施药的最佳时期是发病前或发病初期。施用方法是喷雾,每隔10-15天一次。浸薯块处理时,按推荐剂量浸5-10分钟,晾干入窖。2、施药时尽可能做到均匀,植物的果实、叶面及叶背都要喷到。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甲基硫菌灵属苯并咪唑类,是一种内吸杀菌剂,能防治多种作物病害,具有内吸、预防和治疗作用。它在植物体内转化为多菌灵,干扰菌的有丝分裂中纺锤体的形成,影响细胞分裂。
1. 本品安全间隔期和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分别为:苹果树21天、2次;梨树21天、2次;水稻30天、3次;小麦30天、2次;西瓜21天、3次;番茄7天;甘薯浸种薯1次 2、开启包装物及施药时施药人员穿戴防护服装、防护靴、口罩及手套等防护用品。避免与口眼及皮肤接触;喷药时不要吸烟或饮食,工作完毕后,应清洗手及裸露的皮肤。 3、不能与铜制剂及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4、使用后的包装物应焚烧、深埋。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远离水产养殖区用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污染水源地。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7、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8、浸过药的种薯严禁食用或饲用,也不可与普通种薯混放。
1、皮肤、眼结膜和呼吸道受刺激引起结膜炎和角膜炎,炎症消退较慢。2、吸入后: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提供新鲜空气;如有症状求教医生。皮肤接触后:立即用水和肥皂清洗,并彻冲洗干净。眼睛接触后:使眼睛打开流水冲洗几分钟,如有持续的症状,求教医生。3、误食立即催吐、洗胃,及时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对症治疗。
1、包装件应贮存在通风、干燥的仓库中。加锁保存,置于儿童触不到之处 2、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不得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物品同贮同运。搬运及运输过程中,轻拿轻放,运输过程中严禁雨淋,避免烈日直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