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甲·丙环唑PD20110410
- 登记证号
- PD20110410
- 农药名称
- 苯甲·丙环唑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00克/升
- 登记证持有人
- 一帆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4-15
- 批准日期
- 300克/升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苯醚甲环唑150克/升
丙环唑150克/升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纹枯病 | 15-20毫升/亩 | 喷雾 |
1、在水稻纹枯病发病初期施药,视天气和病情的发展情况决定喷药次数,一般重病田需喷2-3次,间隔7-10天。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是由苯醚甲环唑和丙环唑两种三唑类杀菌剂复配而成的内吸性杀菌剂。主要用于防治水稻纹枯病。
1、不能与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本品建议与其他作物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2、本品对鱼及水生物有毒,不得污染各类水域,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 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4、本品每季水稻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30天。 5、用过的包装袋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本品对皮肤和眼有刺激作用,如接触皮肤,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受污的皮肤;如溅及入眼睛,用清水冲洗眼睛。如误服,反复使用医用炭和大量水,并携带标签,送医就诊。无专用解毒剂,对症状治疗。
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