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铃脲PD20110380
- 登记证号
- PD20110380
- 农药名称
- 氟铃脲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
- 登记证持有人
- 四川金珠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4-14
- 批准日期
- 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氟铃脲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棉花 | 棉铃虫 | 120-160毫升/亩 | 喷雾 |
本品于棉铃虫卵孵盛期至钻蛀前用细雾均匀喷洒,亩用水量为50-60公斤。害虫发生重时需施药2-3次,中间间隔7天,清晨或傍晚施药效果更好。
5%氟铃脲乳油是一种苯甲酰脲类杀虫剂,是几丁质合成抑制剂。具有较高的杀虫、杀卵活性,对棉花棉铃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1、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安全间隔期21天。 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4、施药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面罩和胶鞋等防护用品,施药后应及时清洗手和脸及裸露的皮肤。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
本品属低毒杀虫剂,对眼睛、皮肤有轻微刺激。若药液溅到眼睛和皮肤时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如有误服应立即送医院诊治,对症治疗。无特殊解毒剂。
本品应贮存干燥、通风、防雨处,并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得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它物品一同贮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