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蚜酮PD20142625
- 登记证号
- PD20142625
- 农药名称
- 吡蚜酮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0%
- 登记证持有人
- 湖南新长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2-14
- 批准日期
- 40%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蚜酮4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飞虱 | 10-15克/亩 | 喷雾 |
1.施药时期:于虫害发生期施用。 2.喷雾时要均匀周到,尤其对目标害虫的危害部位。 3.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
本品作用机理为,水稻飞虱接触药剂即产生口针阻塞效应,停止取 食,丧失对植物的危害能力,并最终饥饿致死,而且此过程不可逆转。 可用于水稻飞虱的防治。
1.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2.施药人 员应避免和药剂直接接触,不要迎风喷药,以避免吸入药雾。操作本品时 不饮食、不抽烟。不要让无关人员及动物进入刚施药区。 3.使用本品时 应戴防护手套,口罩,穿干净防护服,施药后应及时用肥皂和清水清洗 裸露的皮肤和衣服。避免与皮肤、眼睛直接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 4.施药后应及时清洗药械。不可将废液、清洗液倒入河塘等水源。 5.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建议与其他 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7.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低 毒,在正常情况下使用是相对较安全的。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及桑园附 近慎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 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症状:对皮肤和眼均无刺激性。不慎吸入,应立即至空气流通处。 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及时用肥皂和清水彻底冲洗干净。误服则 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请医生对症诊治。
本品应贮存在通风、阴凉、干燥的库房中。运输时严防曝晒和雨淋, 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远离儿童、孕妇、哺 乳期妇女及其他无关人员,并加锁保存。